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零五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深刻阐明新时代推进港澳依法治理、坚持完善「一国两制」的核心要求,明确提出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持续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为新征程上推进「一国两制」 实践行稳致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举措,是港澳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及兴」的根本法治保障,更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战略性部署。不同于内地治理模式,港澳依法治理立足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体系,坚持「一国」原则、发挥「两制」优势,构建符合港澳实际、接轨国际规则、彰显中国特色的特区法治治理体系,为港澳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港澳依法治理的核心逻辑,是牢牢锚定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基础,所有治理行为始终恪守宪制原则、法治轨道,这是区别于其它地区治理的根本特征。宪法明确了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制度属性,基本法细化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界定了特区高度自治权的边界、主体和运行规则,二者共同构成港澳依法治理的法治基石。
从核心原则来看,提升港澳依法治效能理紧扣两大关键。一是坚持「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根本原则,这是依法治理的政治前提和核心要求。通过法治方式筑牢治理主体底线,确保特区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手中,从根源上杜绝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特区秩序的治理隐患,让特区治理权回归法定属性和民本初衷。二是坚持行政主导的宪制体制,基本法明确设计的行政主导体制,是港澳特区高效治理的制度优势。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就是要规范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职权运行,强化特区政府治理主体责任,理顺各部门协同机制,破解治理碎片化、内耗严重等问题,实现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治理格局。
推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的时代价值,是护航「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水平,是应对风险挑战、破解发展难题、释放制度红利的必然选择,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战略全局性。作为落实「一国两制」最高原则的法治保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是将这一原则转化为具体法治要求的关键。通过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当前,港澳发展已进入「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在这一关键时期,治理效能成为衡量政治体制的重要指标。只有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港澳的长远发展、打造新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并彰显「双向赋能」的国家战略价值。提升治理效能有助于港澳更好地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港澳凭借高度自由开放的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的大陆法和普通法制度等优势,能够为国家的高质量发展和企业「走出去」强力赋能,实现高水平的优势互补与价值共创。
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的现实意义,是破解治理难题与重塑管治体系。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明晰「谁来治理」,即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作为「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需要通过行政主导体制集中资源办大事,减少内耗,提高决策与执行效率,从而有效应对复杂的社会治理需求。
港澳作为国际化城市,面临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交织迭加的利益矛盾。提升治理效能意味着特区政府必须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例如,香港高效推进「简约公屋」建设以缓解住房问题,澳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些都是提升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
对于港澳而言,市场最看重的是规则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高水平的法治是港澳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及「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金字招牌」和重要底气。提升依法治理效能,能够创造更加稳定、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维护和提升最大多数市民的福祉,从而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提升港澳治理效能也是重塑管治团队与责任伦理的新契机。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有助于推动构建更为贤能有效的管治体系,通过严格有效的问责考核体系和「能者上、不能者下」的机制,能够打造一支由爱国者组成的专业管治团队,形成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巩固「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的社会政治基础。
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始终坚持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爱国者治澳」核心原则,构建了契合澳门实际、兼具特色与效能的法治治理体系。步入新发展阶段,面对经济多元转型、区域协同发展、社会治理升级的新要求,澳门需持续立足宪制定位、紧扣时代命题,以法治完善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生福祉为导向、以区域联动为抓手,全方位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充分彰显特别行政区治理的制度优势,为自身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战略落地赋能助力。
行政效能是依法治理效能的直接体现。第六任行政长官岑浩辉领导的新一届澳门特区政府,在坚守宪制底线,完善法治制度体系,筑牢依法治理根本根基的前提下,目前正在深化行政改革,打造高效服务政府,激活依法治理内生动力,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治理提升政府履职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政府规管事项,系统优化行政审批、行政准照管理等制度,精简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与条件,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此同时,推进公务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务人员培训、考核、监督体系,强化公务队伍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建设,引导公务人员严格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健全廉政监督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流程制约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全力建设高效、有为、廉洁的服务型政府,让依法治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法治兴则治理兴,法治强则发展强。新时代新征程,澳门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始终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紧守宪制底线、坚持改革创新、聚焦民生需求、服务国家大局。通过持续完善法治制度体系、优化行政服务效能、守护司法公平正义、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深化区域法治协同,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让法治成为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坚强保障,让澳门在服务国家发展、推动「一国两制」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更大作为、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