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油车真有资格与新能源车同权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1. 汽柴油的“消费税”在我国就是针对高能耗、高污染、不可再生资源和奢侈品的特定惩罚性税种,因此无需再新增碳税。

2. 2009年“费改税”后,我国目前没有任何国家法律或行政规定允许对包括燃油车在内的任何交通工具征收“养路费”。燃油车主自以为还在交的“养路费”,其实是上述惩罚性的“消费税”。

3. 目前电能在我国不具备任何开征惩罚性“消费税”的法理、情理和国家战略导向基础。

4. 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历史规律来看,乱世苛捐杂税多且乱、盛世税种税率少而精。因此从国家财政大盘的角度来看,为了电车立法恢复“养路费”或新增“养路税”,也就是为了特定用途的资金开征特定税费,完全就是开历史倒车。

5. 不要忘了“消费税”的惩罚性本质,因此除非哪天烟酒能与普通农产品平权,爱马仕能与拼多多平权,那么开油车在我国的国情下就活该多交税。

当然,国家从未剥夺你们把油车换成电车的权力,这才是真正的“平权”。